標識設計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所以小編覺得在設計時要多考慮將思維更好的應用于實際當中,或者從人的生活方式入手,在明確了設計對象的使用目的時要對其構思、可行性、受能力等前提下進行,以下是詳細介紹:
在制作標識設計中,要考慮怎么才能將思維更好的應用于實際當中,才能夠創新、創意。其實設計的產品更多是為了滿足人的更方面需求,所以,從人的生活方式入手,去觀察、去思考,這樣得出的設計往往從本質上存在創意,所以在設計之前,我們需要明確具體的對位層,究竟是什么樣的人將要使用我設計的品牌?明確對位層之后,一系列的比如使用環境、使用條件和使用時間都能清晰的反映出來。與此對應的便可以了解究竟是從材料入手,還是從技術工藝的重新整合或是造型結構入手進行創新。這樣,設計的品牌才能從根本上滿足受眾的需求和審美。
標識設計應在詳盡明了設計對象的使用目的、適用范疇及有關法規等有關情況和深刻領會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進行。
1. 構思須慎重推敲,力求深刻、巧妙、新穎、獨特,表意準確,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2. 設計須充分考慮其實現的可行性,針對其應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條件采取相應的設計手段。同時還要顧及應用于其它視覺傳播方式(如印刷、廣告、映像等)或放大、縮小時的視覺效果。
3. 設計要符合作用對象的直觀接受能力、審美意識、社會心理和禁忌。
以上是標識設計的一些概念,只要了解了,制作起來也不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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